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03-21 07:02 | 来源:新浪网 | 编辑:沐瑶 | 阅读量:7226 |
2022-03-21 07:02 | 来源:新浪网 | 编辑:沐瑶 | 阅读量:7226 |
公司代码:600422 公司简称:昆药集团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研发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采购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研发管理,销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与企业系统风险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经营性税前利润 | ≧5% | ≧1%且﹤5% | ﹤1% |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①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大错报, ②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 ③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④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⑤内部监督无效, ⑥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限得到整改 | ||||||||||||||||
重要缺陷 | ①未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未建立反舞弊控制程序或未执行,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未发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未发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汪思洋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9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 董事会2022年3月19日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