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可投金融产品扩围,债转股投资计划等被纳入
2022-05-13 17:22 | 来源:证券之星 | 编辑:张璠 | 阅读量:7587 |
2022-05-13 17:22 | 来源:证券之星 | 编辑:张璠 | 阅读量:7587 |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提高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中国银保监会最近几天修订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通知》。
据介绍,《通知》共有17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拓宽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将理财产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公司债转股计划纳入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配置结构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投资金融产品时,应当承担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主动管理责任取消保险资金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产品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引导机构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穿透式监管要求对于部分金融产品,要求保险机构根据产品基础资产的性质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并根据基础资产的类型纳入相应的投资比例进行管理,真实反映投资资产的风险
四是规范投资单一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对于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要求完善投资管理人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审慎制定投资指引,维护资产安全
第五,完善投后管理要求要求保险机构明确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后管理责任,指派专业的投后管理人员,定期跟踪投资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通知》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保险资产多元化配置需求,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完善监管政策体系,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充分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知》规范了保险资金投资非保险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的行为涉及的产品包括商业银行或理财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该负责人指出,与修订前相比,《通知》删除了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布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及相关要求主要考虑是最近几年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组合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资产支持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产品的管理和运作规范同时,根据监管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发行产品时应具备相应的产品管理能力因此,对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产品,保险机构只要符合《产品管理条例》对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就可以进行投资,有利于理顺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的监管机制
《通知》与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业务如何衔接。
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发布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受托保险资金开展相关资产管理业务资管新规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监管规则》发布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为适应市场形势发展,《通知》在可投资理财产品范围中增加了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同时删除了修订公布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中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的相关要求
《通知》规定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保险资金应当具备的条件实践中,一些证券公司设立新的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促进相关业务平稳过渡,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对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展业未满3年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期限和管理规模可以与证券公司母公司连续计算,因兼并重组,风险处置等原因,新设公司承接原证券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期限和管理规模可与原公司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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