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2022-03-21 19:02  |  来源:新浪网  |  编辑:如思  |  阅读量:11025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出售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26,200,000股内资股股份,向广药全资子公司香港东阳光销售有限公司出售东阳光药226,200,000股H股全流通股份,合计约占东阳光药总股本的51.41%在本次重组实施后,东阳光药将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日前,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lt,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gt,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1—79号)。

二,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日前,公司与广药,香港东阳光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备忘录》,确定以日前为本次重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东阳光药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药已经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94,214.00万元人民币,香港东阳光已经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以及香港交易所运作程序规则及一般规则,向公司支付1,146,416,964港元。

2,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资产1已经过户登记至广药名下,标的资产2中的114,298,800股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香港东阳光名下,剩余111,901,200股股份尚未过户登记至香港东阳光名下。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尚需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交易对价及相关利息,公司尚需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办理尚未完成过户的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及交易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工作

针对本次重组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
a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