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大时代即将开启!41家管理人及38家销售机构满足参与要求你所在机构上
2022-06-30 17:31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兰心雪 | 阅读量:18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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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4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后,首个公开征求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也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涉及公募基金的重要监管文件
《暂行规定》明确了该政策的适用范围和业务发展原则对个人养老金业务提出了长期性,安全性,独立性的要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暂行规定》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征求公众意见后颁布实施,将对促进和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养老金政策正在稳步推进。
对于证监会实施个人养老基金目录管理,相关产品目录按季更新,动态调整优化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计划优先安排最近四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基金伴随着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逐步推出,产品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这是监管政策稳步推进的体现
富通基金认为,养老金目标基金一直是公募基金个人养老金投资领域的主要产品载体通过设定目标风险或目标日期,可以更好地匹配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进一步降低个人选择的难度,提高投资的专业性和效率
《暂行规定》对参与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制定专门制度和程序,设立个人养老投资基金专门业务区域等同时,《暂行规定》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首次投资的提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养老和教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基金销售机构,《暂行规定》在经营条件,内控合规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销售机构需要满足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要求,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此外,还明确了销售机构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并对宣传教育提出了要求
根据《暂行规定》,个人养老基金设置专门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管理费和托管费给予费率优惠,免收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最大限度地让利给投资者。
万家基金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系列跨部委,跨行业的制度政策的集合《暂行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定稿后,将成为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拼图
广发基金表示,《暂行规定》的发布,一是为基金行业公募服务个人养老金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制度安排,二是体现了一种审慎,审慎的发展思路,第三,体现了为投资者谋利的行业理念,第四,提出了进一步扩大产能的长期目标。
48个经理和38个销售组织符合参与要求。
根据《暂行规定》提出的要求,可以计算出当前市场上符合要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纳入的产品必须是最近四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基金天文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共有82只基金达到规模要求最近四个季度业绩符合要求的养老基金平均收益率为—2.41%,同期沪深300指数区间收益率为—17.38%
上述82只基金来自41位经理按照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背景来看,这41位经理包括20个券商系,13个银行系,7个信托系,1个保险系,1个个人系,根据中外投资者持股情况,国内投资者16家,合资企业25家华夏基金产品管理数量最多,共11只,交银施罗德基金产品管理规模最大,共225.5亿元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和天文数据披露的数据,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共有38家销售机构符合上述两项要求这些机构包括招商银行,蚂蚁基金,田甜基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中信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腾安基金,光大银行,广发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平安证券,米英基金等兴业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上海银行,同花顺基金,北京银行,长江证券,广发银行,申万宏源证券,方正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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