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子公司兴科电子近日支付和解款项200万美元
2022-07-18 08:36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叶子琪 | 阅读量:18376 |
2022-07-18 08:36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叶子琪 | 阅读量:18376 |
金龙机电7月18日公告称,根据和解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兴科电子支付200万美元和解金的约定,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有限公司已于最近几天向对方支付200万美元和解金。
公司此前披露了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负责和解工作的法官,并在SinCo Technologies Pte Ltd向美国加州联邦法院和加州圣克拉拉县高等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主持和协调了原被告与被告之间的和解日前,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与新科签订和解协议截至2022年4月19日,原被告与被告双方均已签署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已经生效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规定,兴科电子需向新科支付和解金额2800万美元
同时,和解金的支付安排如下:在和解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兴科电子将向为其出具1450万美元保函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发出释放保证金的指令同时,新科公司有义务在兴科电子向第三方担保机构作出指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求撤销加州联邦法院的陪审团裁决,驳回加州上诉法院的上诉案件,驳回美国商标审判上诉委员会的异议程序根据上述指示,第三方担保机构在收到原被告及双方的联合确认函后,立即从兴科电子处解冻1450万美元保证金,并支付给新科公司指定收款人,和解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兴科电子支付和解金额200万美元,在和解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兴科电子将支付剩余的和解金额1150万美元
日前,该公司案件的代理律师收到了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驳回联邦法院案件上诉的裁定经本案代理律师确认,截至2022年5月24日,新科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取得相应机构的批准:请求撤销加州联邦法院陪审团判决,请求驳回加州上诉法院的上诉案件,不再上诉,请求驳回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异议程序,不再上诉美国当地时间2022年6月2日,兴科电子已按和解协议约定完成1450万美元保证金的发放,并已支付给对方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