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信用卡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重要通知……
2022-07-09 12:36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许一诺 | 阅读量:16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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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共八章三十九条,分为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信用和风险管理,严格资金流向控制,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内容。主要内容有:
首先是规范信用卡利息费用的收取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利率和费用披露不明确,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实际使用成本模糊,账单分期起点设置过低或无起点不合理,未经客户自行确认即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至加重客户利息和费用负担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利息和费用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利息和费用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显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客户利息和费用负担,积极推动信用卡利息和费用水平合理下降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付金额和最高金额限制,统一以利息形式显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利息费用
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信用卡领域的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营销宣传不规范,投诉不畅,客户信息收集不当,催收不当等方面围绕群众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通知》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明示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不得欺诈和虚假宣传,我行信用卡营销人员应统一进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并提前向客户出示必须严格向客户公布投诉渠道,根据投诉数量提供充足的岗位人员等资源必须严格执行客户数据安全管理,通过自己的渠道收集客户信息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催收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
三是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乱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信贷控制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将发卡量和客户数作为单项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卡设定单个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的合理上限在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扣除客户在其他机构的累计授信额度
四是规范对外合作行为管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信用卡业务合作不规范,管控不到位,合作双方权责边界不清等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名单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审批标准和流程,不得通过合作机构控制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单个合作机构的发卡量和实现的授信余额应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对于联名卡业务,《通知》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联名卡单位直接或变相行使信用卡业务职责联名卡合作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对联名卡单位的宣传推广和在其主要经营领域内提供权益服务
五是进一步推进信用卡网上服务便利化《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金融需求升级变化,按照风险可控,安全有序的原则,通过试点方式探索网上信用卡业务等模式创新,激发和塑造发展新动力,丰富信用卡服务功能和产品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便利性和安全感
下一步,银监会,人民银行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推动信用卡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持科学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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