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航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2022-12-30 14:51  |  来源:证券时报  |  编辑:余梓阳  |  阅读量:6872  |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AVIC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自2022年5月30日起,AVIC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航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一,适用资金和业务范围

自2022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AVIC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相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以上名单中的基金均可参与优惠费率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AVIC证券安排为准。

第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和特定开放日及时间内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基金募集期等特殊时期的相关规定详见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与AVIC证券约定每期定投业务的定投金额目前,AVIC证券可以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名单中的基金定投业务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则请参见AVIC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一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对于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如果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服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警告: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基金定投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但定投无法规避基金投资的内在风险,无法保证投资者的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价理财方式

特此宣布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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