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允许试点企业自行销毁加工贸易残次品,有企业省了3亿元

2022-09-22 17:39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李陈默  |  阅读量:10377  |  

南都记者张义珍通讯员刘家辉李宇辉黄传法最近几天,伯恩光学有限公司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对265吨缺陷玻璃面板进行粉碎,然后企业根据销毁货物的检验状况进行申报纳税海关人员根据国内边角料税收管理规定办理了税务手续

四家公司于去年9月启动了试点项目。

根据消息显示,加工贸易残次品是指从事加工复出口的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产品,存在严重缺陷或不符合出口合同标准,不能复出口这种残次品是不能投入使用的,如果材料打折征税,对企业来说是很大的负担同时因为环保,知识产权等因素,不方便归还次品的处理一直是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一个痛处

因此,2021年6月,海关总署决定开展加工贸易残次品管理改革试点。

深圳海关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选择4家试点企业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展缺陷产品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允许企业自行销毁处置或委托第三方销毁处置单位,按照边角料内销管理规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简化手续,减轻企业税负。

近5000吨缺陷产品被销毁。

在深圳海关保税区,特区开发办,南头海关,惠州海关的共同推动下,伯恩光学有限公司等4家惠州企业成为深圳海关首批享受加工贸易残次品销毁处置改革试点红利的加拿大贸易企业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参与试点的企业共办理加工贸易缺陷产品销毁处置32票,涉及缺陷产品4834.78吨,消耗保税料件17.58亿元

伯恩光学有限公司报关经理张文洲说:伯恩集团是中国制造玻璃面板的龙头企业产量大的时候,次品多,每年生产几千吨的次品玻璃面板参加改革仅一年,我公司就办理了30票加工贸易不良品销毁处理,销毁不良品4815吨,节约经营成本3亿元

深圳海关自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缺陷产品管理改革,是海关优化加工贸易监管体系,适应开放提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解决海关监管中制约加工贸易发展瓶颈问题的重要举措海关在保持现行加工贸易残次品内销监管模式的同时,推进残次品销毁处置管理创新,既遵循国际环保通行做法,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又有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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