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部门要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
2022-04-05 20:36 | 来源:中新网 | 编辑:柳暮雪 | 阅读量:15588 |
2022-04-05 20:36 | 来源:中新网 | 编辑:柳暮雪 | 阅读量:15588 |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在今天召开的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入境后,无特殊急用货品原则上应当至少存放7天,急用货品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后再使用同时,做到每批次货品流向可查询,可追溯
徐和建表示,从近期国内和北京市多起确诊病例溯源情况看,进口非冷链货品传播风险较高,为有效防范输入风险,确保首都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源头管控进口非冷链货品入关时,海关部门要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入境后,无特殊急用货品原则上应当至少存放7天,急用货品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后再使用
——开展内外同检各进口单位在收到货品后,鼓励对内外包装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时,应第一时间向属地和疾控部门报告,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检测结果为阴性后,使用前再对内,外包装表面进行全面消毒
——做好溯源登记进口非冷链货品在通关,存储,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应做好登记,有关单位要建立详细的货品台账,做好核酸检测,消毒,转运,销售和使用流向记录,做到每批次货品流向可查询,可追溯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